赶紧删除!乱用“冰墩墩”表情包,或涉嫌侵权|著作权_新浪新闻
?自冬奥会开幕以来 “冰墩墩”火爆出圈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 实力演绎“一墩难求” 因此不少人选择一展身手 自己制作“冰墩墩”各类衍生周边 那么,自制“冰墩墩”的行为 是否侵权呢? 律师表示,或有法律风险! 制作“冰墩墩”表情包 未经许可传播涉嫌侵权 随着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热度“飙升”,网友们开始以“冰墩墩”为原型自制各类表情包,并以极快的速度在网络传播流行。然而,已有相关律师发声:那些添枝加叶的表情在传播的那一刻,已经在侵权了! 为什么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传播也会涉嫌侵权呢?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吕玉健律师表示,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是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从作品诞生的那一刻起,北京冬奥组委就对冰墩墩、雪容融作品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同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网友自己制作的‘冰墩墩’表情包虽然不收费,但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修改作品就是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吕玉健称,除了出于喜爱的改编外,还有网友采用恶搞的方式制作“冰墩墩”表情包,这会导致公众对原作品的评价降低,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 如果网友没有制作表情包只是传播了,算侵权吗?吕玉健给的答案是:算!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许可,在网上传播也属于侵权行为。 剪纸、泥塑创作“冰墩墩” 自娱自乐行为都不侵权 很多人都知道,使用冰墩墩、雪容融等奥运标志作为商标的行为涉嫌违法。那么自娱自乐临摹“冰墩墩”,也违法吗? 吕玉健称,在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奥运标志时,“许可”是衡量是否侵权的关键词。“如果只是自己动手做一个,比如自己在家里做‘冰墩墩’形象的食物供家人食用,是不违法的。” 吕玉健表示,《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临摹“冰墩墩”形象,或在课堂上研究、学习“冰墩墩”的绘制方法,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不构成侵权。同样,剪纸、泥塑创作冰墩墩的自娱自乐行为都是不侵权的。 带货主播用“冰墩墩”昵称 商业性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 近日,德州一位家长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起名“冰墩墩”,并在抖音上爆火。这合法吗? 吕玉健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有依法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有人问,如果孩子长大后成为名人并获得产品代言的机会,这是否会构成对注册商标权“冰墩墩”的侵犯呢?“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姓名权的使用是否会造成人们对商品品牌的混淆,正常的使用姓名当然可以,但若故意把‘张、王、李’等姓氏缩略掉,容易造成品牌混淆的行为,就会涉及侵权。” 如果网友把自己的网络昵称改为‘冰墩墩’违法吗?“首先,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按照我国商标法,因为普通网友昵称并不涉及商标性使用,所以起‘冰墩墩’网名是可以的。”吕玉健称,“但是,带货主播使用‘冰墩墩’昵称,是商业性使用,不符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此外,如果将‘冰墩墩’用于企业名称或者是外包装上使用是不可以的。” 他提醒,如果网友因“冰墩墩”这个网名,使粉丝量骤增,达到有一定影响的水平,相当于产生了混淆,让公众认为他和北京冬奥组委或者是其他奥林匹克组织有一定的关系(关联),也会违反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还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湖南卫视开始来玩阴的了! 又多了一个发财至富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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