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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支平
所谓“族商”,指的是外出经商的人,虽然离家千里,甚至远涉重洋,但其经营活动与范围,仍与本土家族、乡族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也可以指以家族力量和形式从事工商业活动者。
明清时期的地方商帮,不论是极富盛名的徽商、晋商,还是跋涉奔波于大洋之中的粤商、浙商、闽商等,基本上是以乡族纽带为其组织特征的,是扩大化了的乡族商帮群体。当时商品经济及商人阶层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与地方乡族的力量相伴相依。
以亀些正统观点认为,中国传统家族制度“到鸦片战争之后明显走向衰落”,实际上到了近代,至少福建的家族制度并未出现太多衰落迹象,那些受商品化冲査深,受西方世界影柍多的闽籍华侨,不仅未能与乡土的家族制度作坚决的决裂,反而逐渐代替传统的工商业者,成了福建家族制度继续运转亄个重要支柱。
从中国近现代企业的发展历程看,无论是海外的华人华侨企业,或是当代的私营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带有家族经营的色彩,因而常受学者们诟病。但如果由中国家族制度具有包容性、自身修复与创新功能(即“弹性”的社会特征)等文化角度来思考,则这种色彩不难理解。更重要的是,无论人们如何看待,类似的社会经济现实始终存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也不易完全改变。或许,这正是中国的商品市场经济及工商企业家区别于西方社会亄个重要特征。
但东南沿海“族商”的多面性格及其自我矛盾的表现形式,同样相当突出。商人们既潜心于商品市场经济的运作,又热衷于土地、高利贷等行业的经营;既在某种程度上超然于政府严密控制的政治管理体制之外,又念念不忘跻身于仕途乡绅之列;既注重家族、乡族的内部团结与协作,又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到乡族之间的宗派争斗;既可以借助家族、乡族的力量及关系,为自身的经营筹建更多资金,或者取得各方面的有利资源,但家族、乡族文化观念下的分家析产制度,财产权多元且混杂不清的习俗,又妨碍了商业资本的集中与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明清东南沿海“族商”的发展脉络,有迹可循。明代中前期,他们基本上以国内区域间的商品运销贸易为主。明代中期以后,东南沿海海上走私贸易空间渐大,“族商”们的经营范围,逐渐转移到从内地组织货源走私贩运到东西洋各地,其活动中心,超越出政治与国家行政的结构,寻求形成跨地域的经营。到了清代,西方殖民势力在亚洲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商业贸易体制,同时大量沿海居民移居台湾,促进宝岛经彎发,使它成为中国市场连接东南亚乃至西方市场亄个重要据点。东南地区尤其是福建沿海的“族商”们,也迅速顺应这一变化趋势,立足于闽台海峡两岸间的商业贸易,进而逐步融入连接国内与国际市场的海洋格局之中。
有意思的是,东南的商人们自古以来出海谋生,跨海贸易,很少考虑到国与国之间的界限,更多关注的是交通工具的可行性,只要航船可及,就能前往贸易,互通有无,乃至定居异国,成为新移民。但即使如此,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是福建或闽南某地人,而不是所居住的东西洋某地人。我们现在到东南亚各国考察当地的华人社会,其祠堂、寺庙中的先人牌位,都写明祖籍,如“大清国福建省某府某县某乡”,绝少有写是东南亚某国人的。这种状态,直到20世纪中叶“国别”概念凸显后才有所改变。
因此,事实上自清代以来,东南沿海“族商”已营造出经济关系比较密切的“环闽台海洋经济圈”,它是由福建沿海的家族、乡族的依托、互助和对外拓殖结合丨起的。近年来“大中华文化圈”成为国内外探讨的热点话题,如果这个“文化圈”具体落实到东南亚,那么它的辐射中心无疑就是“环闽台(更准确地说,是‘环闽南台湾’)海洋经济文化圈”及华南的广东等地。尽管就中国本土而言,这只丯个地处边陲的经济文化圈,但说到中华文化对外的传播和影响,国内任乕个经济文化圈都难以与之比拟。
如此说来,评价东南“族商”的文化、历史意义及当代的现实价值,就远远不应局限丨个普通的地方商帮的层面上了。
作者为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经济史学会副会长,专治明清东南地区社会经济史,有《民间文书与明清东南族商研究》等著作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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