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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员是党组织专门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的干部。组织员是由经过考验与专门训练,在党的建设工作上有经验的、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担任。组织乘般设在党委组织部内。他们在党委和组织部的领导下,专门从事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的经常工作。党的组织在决定和批准接收新党员时,组织员受党组织的委托,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基层党委、省市县地方党委均设置组织员。地方党委(如县、市)分管党员的除组织部长外叫做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从般组织员到正厅级组织员都是有的。一般乡镇党委的组织员有科员级和副科级,县级组织员有科员级、副科级和正科级,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 组织员的主要职责】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检查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情况,协同纪检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 (2)抓好党员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搞好组织关系转递和党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上级党委组织员还负有指导下级党委组织员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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